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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公安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4076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14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公安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公发〔2018〕66号 主 题 词:

各相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旗公安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公安局

                                   2018514

 

 

鄂托克旗公安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第九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的组织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统一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经过去年“5.15”和“12.25”的两次集中宣传,“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主题深入警心、深得民心,此次宣传日活动的主题继续沿用: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和涉及各类商品、文化艺术品非法交易场所的犯罪,介绍犯罪形势和特点,剖析典型案列,讲解常见犯罪伎俩及其“庞氏骗局”本质,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宣传日活动作为经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为切实组织好“5.15”宣传日活动,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闫君      旗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  戚永政    经侦大队大队长

    经侦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逻防爆大队及各派出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旗局经侦大队,负责宣传工作的协调和联络,信息汇总报送。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8515日统一开展活动,为期一天。活动当天,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逻防爆大队、乌兰镇派出所各抽调3人,统一着执勤服、戴大檐帽,于上午10时在时代购物中心门前集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棋盘井派出所、蒙西派出所、木凯淖派出所、阿尔巴斯派出所、苏米图派出所自行开展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此次宣传日活动以在人流密集的室外广场开展定点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和工具,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悬挂标语横幅。活动当天,要制作一定数量的标语横幅,在主要街道、汽车站、大型商场以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地悬挂。

    (二)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要在宣传点将非法集资、传销、打击假冒伪劣、假发票、假币、银行卡、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特点和防范知识的宣传单及宣传手册向群众当场发放。

    (三)播放影音视频资料。邀请电台、电视台进行实地跟踪报道,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刊发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相关的文字、影音资料,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鄂托克旗公安局公众平台对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内容进行长期宣传。

    (四)设立展板。要根据辖区经济案件的特点,结合宣传日的主题和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地制作并放置一批宣传展板,宣传经济犯罪手段、典型案例、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内容。

    (五)法律咨询。通过设立咨询、受理举报经济犯罪宣传台,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

    五、认真做好总结

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各成员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注意发现工作亮点,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于51515时前将当天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稿件,上报旗局ftp/经侦大队/2018.5.15宣传日情况文件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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